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四川省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犍为县江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犍为县杨泗庙水厂取水迁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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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犍为县杨泗庙水厂取水迁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犍为县江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犍为县玉津镇向坪村6组;
(五)编制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犍为县杨泗庙水厂取水迁建工程位于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向坪村6组,由犍为县江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设计最大日供水规模为6万吨,源水处理工艺采用“预沉+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排泥水采用“絮凝沉淀+离心脱水处理+沉淀处理”工艺。
(七)主要论证结论:
1、同意犍为县杨泗庙水厂取水迁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在犍为县玉津镇向坪村6组黑脑水沟左岸,相对位置为:犍为县玉津镇向坪村6组水厂东南侧外约10m处的黑脑水沟左岸,排污口名称为:乐山市犍为县扬泗庙水厂生产废水排污口,排污口编号:FC-511123-0014-GY-15,地理坐标为:东经103°53′15.39″,北纬29°14′22.22″,海拔高程:329.1米。
2、本项目排污口类型为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排泥水经絮凝沉淀+离心脱水处理+沉淀处理后经5米明渠+20米管道排放,排放量为400吨/日,受纳水体为岷江二级小支沟黑脑水沟,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及现有管理要求,排泥水处理后排水中COD、NH3-N执行40mg/L、4mg/L标准,其余指标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执行。每年排入黑脑水沟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COD为5.84吨,NH3-N为0.584吨,总磷0.073吨。
3、犍为县江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排污口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按要求在排放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5、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企业应及时开展自查验收,并报属地生态环境局开展核查。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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