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年11月29日0:0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8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11290:0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乐山大佛景区、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202111240:00时,我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50:00时升级为橙色预警。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0修订)》规定,决定于202111290:00时起重污染天色预警黄色预警一并解除

特此通知。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