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12月2日12:0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12212:0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

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我市气象条件转差,污染风险加剧,为遏制污染加剧趋势,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乐府办函202111)规定经市污防攻坚办研究,决定于202112212:00启动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请按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特此通知。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