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12月2日12:0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
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我市气象条件转差,污染风险加剧,为遏制污染加剧趋势,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乐府办函〔2021〕11号)规定,经市污防攻坚办研究,决定于2021年12月2日12:00时启动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请按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特此通知。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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