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污防攻坚办〔2022〕71号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1月8日00:0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议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2〕77号)要求,经省、市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11月7日起我市持续逆温天气,将迎来一轮颗粒物高污染风险过程,11月8-11日我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风险。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规定,经市污防攻坚办研究,决定于2022年11月8日00:00时启动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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