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关于水质便携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求,我单位拟采购1台便携式水质巡检仪、1台手持式叶绿素(绿蓝藻)测定仪、1台手持式便携式多参数仪。现邀请贵单位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水质便携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具体性能指标见附件。
三、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附件。
四、中标方式
此次询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报价需满足附件中的性能指标,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加资格。满足要求情况下,以最低价中标。
五、地点与询价时间
询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下午15:00
地点: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553号);
联系人:陈丹;联系电话:0833-2272817;
请参加报价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申请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单等),盖章密封交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楼2003室。
附件: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水质便携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水质便携式检测设备
采购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人(盖章):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〇二四年三月
询价文件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水质便携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采购1台便携式水质巡检仪、1台手持式叶绿素(绿蓝藻)测定仪、1台手持式便携式多参数仪。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技术要求
(一)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见下表: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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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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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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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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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水质巡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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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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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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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显示:为了可视化效果更好操作便捷屏幕要求≥8寸彩色高清液晶触摸屏(需要提供实物图片佐证);
2.操作系统:安卓智能操作系统,模块化可视化管理;
3.检测装置:专用流通池,内置蠕动泵装置,可模拟现场水流速度,测量结果更准确(提供实物图片佐证);
4.物联网模块:支持4G网络,Wifi及GPS定位等功能;
5.数据同步:实时上传云平台及各监管平台,手机APP及PC段实时同步数据;
6.检测指标包含温度、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COD、氨氮。可扩增其他检测测指标,只需要插入对应电极,无需添加程序;
7.温度:量程范围:0~60℃;分辨率:≤0.1℃;测量误差:≤±0.5℃;
8.pH值:量程范围:0~14;分辨率:≤0.01;测量误差:≤±0.2;
9.溶解氧:量程范围:0~20mg/L(0~200%饱和度,25℃);分辨率:≤0.001mg/L,0.1℃;测量误差:≤±0.5mg/L;
10.电导率:量程范围:0~5000μS/cm;分辨率:≤1μS/cm;测量误差:≤±5%;
11.浊度:量程范围:0~1000NTU;分辨率:≤0.1NTU/0.1℃;测量误差:≤±3%
12.氨氮:量程范围:0.5~1000.00mg/L(分段)分辨率:≤0.01mg/L;测量误差:≤±5%
13.化学需氧量:量程范围:0.5~500mg/L(分段);分辨率:≤0.1mg/L;测量误差:≤±5%。
14.配置清单: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充电线1根、7个检测指标配套探头1套、说明书、便携箱、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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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叶绿素(绿蓝藻)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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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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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绿素(绿蓝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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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测项目:可检测叶绿素、蓝绿藻。可扩增COD、氨氮、TOC、浊度、悬浮物、叶余氯、PH、溶解氧、温度、电导率、ORP、TDS、水中油等多种指标;
2、便携式设计,内置大容量充电锂电池,待机时间≥24小时;可长时间在野外工作,中文界面切换,操作简单、快速;
3、内置存储卡可实现数据保存、查询;
4、采用高精度全数字光学电极,自动温度补偿,从而实现更稳定准确的测量值;
5、技术参数:
5.1检测指标:叶绿素a测量范围:0-500μg/L,精度≤±5%,分辨率0.01μg/L,温补0-60℃;蓝绿藻测量范围:0-2000000cells/ml,精度≤±5%,分辨率20cells/ml,温补0-60℃;
5.2数据存储:可储存100万组以上数据;
5.3接口:USB接口,蓝牙选配模块可上传至手持终端查看数据
5.4显示屏:不小于5寸彩色触摸屏;
5.5检测显示:多参数同时检测,同屏显示结果;
5.6便携箱体:配备符合IP67便携箱体;
5.7打印功能:内置热敏打印机,可直接打印检测结果;
5.8自动校准:仪器具有自动校准功能;
5.9配套软件:配备专用PC端水质分析软件;
5.10主机净重:≥900g
6、配置要求:一体化主机1台;叶绿素a电极、蓝绿藻电极电极各一套;便携箱1个;充电器,保修卡,说明书,说明书,合格证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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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式便携式多参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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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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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PH、溶解氧、电导率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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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功能要求:能够满足实验室样品中pH、电导率、溶解氧等的准确快速测量,并且同时显示测量结果(需提供投标产品可同时显示测量结果以及同时连接传感器的图片),主机具有离子测量和ORP测量功能(需提供能测量离子和ORP的界面截图),操作简单;
2、温度自动/手动补偿;IP67防尘防水设计,自带便携箱。≥5000组数据储存能力,符合GLP记录规范,并且能够记录最少最近的10组校正数据;具有EH测量模式,直接显示相对于标准氢电极的氧化还原电位;
3、5点离子浓度线性/非线性自动校正功能,空白扣除校正功能,低浓度模式离子校正功能;可编辑PH/ISE校准结果,优化校准曲线避免重复校准;
4、直接显示离子浓度,单位M、mg/L、%、ppb等可选;
5、4环石墨电导率电极,电导测量范围较宽,并具自动量程选择功能,自动识别3种标准溶液,最多5点校正能力;
6、荧光法RDO,避免了极化等待时间,以及样品颜色及浊度的影响,操作更简单,仪器可自动识别极谱法DO探头和RDO荧光探头。
7、溶解氧自动压力补偿、自动温度补偿,具盐度校正功能;具有感应信号和数据平均计算功能;仪器具有自检能力,智能判断主机工作状态和电极性能;
8、技术参数:
8.1、测量范围:pH:-2.000到20;温度:-5到105℃;mV:-2000到+2000mV;ISE:0到19900;电导率:0.001us/cm到3000mS/cm;DO:0.00到50.0mg/L
8.2、分辨率:pH:0.1/0.01/0.001可选;温度:0.1;mV:0.1;ISE:1,2,3位有效数字;电导率:四位有效数字;DO:0.1/0.01可选或1/0.1可选;
8.3、相对精度:pH:±0.002pH;温度:±0.1℃;mV:±0.2mV或0.05%;ISE:±0.2mV或0.05%;电导率:0.5%±1字;DO相对精度:±0.1mg/L(0-8mg/L),
±0.2mg/L(8-20mg/L),读数的10%(20-50mg/L)
8.4、校正:pH5点自动标定,校正完成自动显示电极斜率;ISE:1到5点校正,电导率:5点校正功能(3点自动识别);DO:水饱和空气校正、空气饱和水校正、winkler校正,并能进行零点校正。
9、配置要求:主机1台,pH/电导率/溶解氧主机1套,4节AA电池1套,三合一pH电极(3米线缆)1套,4环石墨电导率电极(3米线缆,K=0.475)1套,RDO溶解氧探头(3米线缆,带不锈钢沉降套和校准套、电极帽)1套,pH缓冲液1套(包含酸、中、碱性),电导率标准液1套,润洗液1套,仪表护套(带电极固定器),便携箱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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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售后要求
1.质量保障及技术支持措施:在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2年的技术服务(其中包括系统维护、定期巡检、系统培训),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维修响应时间:服务时间为7天×24小时/周。
3.项目验收时,供应商应响应下列文档及资料:功能使用说明书、上线测试报告、使用手册及系统维护手册。
4.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报价
最高限价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询价申请文件。
本项目为总价承包。供应商报价包含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相关的可以预见及不可以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询价申请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三)
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产品说明;
6.其他资料。
五、询价时间
定于2024年3月15日15时,在乐山市生态环境局20楼会议室进行询价,请准时参加。
六、询价时间
本次询价采取询价比选方式,以最低价中标,参加时,请按要求提交询价申请文件,并提供便携式水质巡检仪样机进行现场演示。
六、装订要求
询价申请文件一律用A4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应采用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询价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均按照询价文件第四条要求的格式和顺序进行装订。
询价申请文件份数:询价申请人应按上述询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一式三份询价申请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七、询价申请文件的密封
询价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包装,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
八、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通过评审小组审查后,按最终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2、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采购人发出通知书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时,采购人有权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书面合同。
十、支付方式
设备交付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注: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十一、接受和拒绝的权利
采购人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布询价无效或拒绝所有询价申请文件,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询价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本授权声明:(询价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询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询价申请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