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2019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0-08-07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2019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一、综合

经省统计局初步核算,2019年乐山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863.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2.68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801.88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818.75亿元,增长8.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2%54.1%41.7%。三次产业结构为13.043.044.0

年末户籍总户数126.64万户,户籍人口349.46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132.58万人,乡村户籍人口216.88万人;男性人口177.72万人,女性人口171.74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03.48。年末常住人口327.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74.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36%,比上年提高1.53个百分点。

二、总体情况

2019年度环境统计范围分工业源、农业源、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理厂。统计名录库根据按要求开展了更新,纳入名录库的调查对象共847家。

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在环境统计名录库中共启用659家调查对象,包括工业企业511家,污水处理厂12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0家,危险废物处理厂1家。

2019年度环境统计启用的659家调查对象的区域分布来看,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夹江县123家,犍为县113市中区110家,其余依次为沙湾区71家,井研县61五通桥区47家,峨眉山市44马边彝族自治县33家,峨边彝族自治县32家,沐川县16家,金口河区9家。

从全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来看,全市2019年度共排放废水16622.16万吨,排放化学需氧量24099.65吨,氨氮3254.13吨,总氮5121.54吨,总磷374.75吨;排放二氧化硫17969.38吨,氮氧化物25948.43吨,颗粒物20247.6吨,挥发性有机物2769.61吨。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9年度,全市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17969.38吨,同比减少15.87%,其中工业源16609.38吨,生活源1360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25948.43吨,同比减少6.38%,其中工业源25626.27吨,生活源322.16吨;颗粒物的排放总量20247.6吨,同比减少8.1%,其中工业源19447.6吨,生活源800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总量2769.61吨,同比减少20.76%,其中工业源2689.76吨,生活源79.85吨。

四、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9年度,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6622.16万吨,同比增加1.4%,其中工业源4371.42万吨,生活源12228.69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4099.65吨,同比减少2.21%,其中工业源2719.78吨,生活源21375.82吨;氨氮排放总量3254.13吨,同比增加2.38%,其中工业源156.34吨,生活源3097.27吨;总氮排放总量5121.54吨,同比增加2.14%,其中工业源309.07吨,生活源4809.08吨;总磷排放总量374.75吨,同比增加2.71%,其中工业源34.22吨,生活源340.44吨。

五、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况

2019年度,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04.3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21.3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4%,利用率同比增加6.9个百分点。

2019年度,全市产生危险废物1.2万吨,其中利用处置量0.87万吨,综合利用率72.5%,利用率同比增加3.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