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3-12-19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排放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现将乐山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统计排放源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排放源年报制度的调查范围包括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置)的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单位等

总体情况

根据2022年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乐山市地区生产总值(GDP2308.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0.96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992.21亿元,增长5.5%;第三产业增加值1015.64亿元,增长2.2%。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6.9%58.0%25.1%。三次产业结构为13.043.044.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3226元,增长4.0%

2022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名录库根据按要求开展了更新,纳入名录库的调查对象共975家。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在环境统计名录库中共启用572家调查对象,包括工业企业395家,污水处理厂164家,生活垃圾处理厂9,危险废物处理厂4家。

2022年度启用的572家调查对象的区域分布来看,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夹江县99家,市中区96家,犍为县64家,其余依次为沙湾区57五通桥区52井研县48家,马边彝族自治县45家,沐川县37峨眉山市36家,峨边彝族自治县29家,金口河区9家。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2年度,全市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13670.55,其中工业源13539.94吨,生活源130.6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25799.16吨,其中工业源24449.29吨,生活源1349.56吨;颗粒物的排放总量13382.43吨,其中工业源13060.62吨,生活源321.69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总量33734.57吨,其中工业源30203.60吨,生活源3530.97吨。

、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2年度,全市废水排放总量20130.34万吨,同比增加4.96%,其中工业源354800万吨,生活源16561.9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7697.69吨,其中工业源1284.74吨,生活源36404.29吨;氨氮排放总量2958.76吨,其中工业源47.85吨,生活源2909.36吨;总氮排放总量5355.99,其中工业源178.32吨,生活源5174.17吨;总磷排放总量274.94,其中工业源6.69吨,生活源268.07吨。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情况

2022年度,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08.86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33.75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