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年产20万吨固相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6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年产20万吨固相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20万吨固相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6-2022112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固相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犍为新型工业基地孝姑组团,中心坐标:104.01319°29.14226°

(三)建设单位:乐山万鹏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厂区总占地面积约600亩,本次年产20万吨固相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总用地约422亩,预留用地约178亩。年产20万吨固相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磷酸铁锂产品规模为10t/a,二期建设磷酸铁锂产品规模为10t/a

项目总投资4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7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各暂存罐废气、混合配料粉尘、喷雾干燥废气、烧结废气、装卸钵及包装工序粉尘、实验室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烧结前工序段各暂存罐废气经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引入混合配料系统布袋除尘器二次处理。烧结后工序段暂存罐废气经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引入包装系统布袋除尘器二次处理。混合配料粉尘通过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4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的通知》(川环函(20191002号)中标准要求标准后,经8根离地高25m排气筒排放。烧结废气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的通知》(川环函(20191002号)中标准要求,经2025m排气筒达标排放。装卸钵及包装工序粉尘通过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4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运行期间废气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2.水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外排水、纯水机浓水、地坪及设备清洗废水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孝姑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地坪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孝姑核心区污水处理厂。纯水机浓水、循环冷却外排水通过管网进入孝姑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排放废水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硬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柴油发电机室、污水处理站等区域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仓库、循环水池、冷冻水站、制氮站、压缩机房等区域;简单防渗区:综合办公楼、大数据中心、厂区道路等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平面、距离衰减等。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废原料袋、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废铁渣和废匣钵、生活垃圾、废机油、废含油棉纱及手套。项目废包装袋及原料袋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废铁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匣钵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在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