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县芦稿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4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县芦稿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县芦稿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4-2022111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县芦稿溪水库工程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民建村、水碾坝村、天星村(经度103.500666°,纬度28.852289°

    (三)建设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禾丰国有资产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工程开发任务以灌溉为主,兼顾场镇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利用。拟于芦稿溪水碾坝村河段建低坝,在兴隆溪上游天星村附近新建兴隆水库,通过隧洞引芦稿溪水至兴隆坝址水库库内,其中芦稿溪取水闸正常蓄水位为865m,兴隆坝址库区枢纽正常蓄水位为860m,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1053m3,兴利库容866m3

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由芦稿溪取水闸坝、引水隧洞和兴隆库区枢纽建筑物等组成,芦稿溪取水闸拦河闸坝长约50.5m,最大闸高11.0m,闸坝基础采用现浇混凝土防渗墙和灌浆帷幕进行防渗;泄水建筑物由3孔泄洪闸组成,泄洪闸孔口尺寸8.0×5.0m(×),闸室长度为15m引水隧洞连接芦稿溪取水坝和兴隆库区为无压隧洞形式,引水连接洞进口位于芦稿溪取水坝左岸上游侧,出口位于兴隆水库右岸洞身全长2527.70m;兴隆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长365.33m最大坝高94.5m。本工程共布置两个取水隧洞,其中左干渠在兴隆水库右岸取水,右干渠及兴隆干渠共用左岸取水口。灌区工程包括3条干管和3条支管,管道总长50.645km,其中隧洞13座,总长7.417km,倒虹吸32座,总长16.226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资源管理措施:在工程建设运行中贯彻“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三先三后”原则,持续推进灌区的节水改造工作;加强城镇节水、农村节水及农耕农艺节水措施,加强用水管理。

2.地表水保护措施: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砂石加工系统废水,采用间歇式絮凝沉淀法处理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系统,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和运行管理站生活污水均采用成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灌,不外排;水库蓄水前进行库底卫生清理,库区形成后将其划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执行水源地各项保护措施,确保水质达到其水域功能区划要求,保障供水区人民群众的健康;为满足减水河段生态环境需水要求,下泄不低于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的20%~30%的流量作为生态流量。

3.地下水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优化导流和隧洞施工工艺,加强支护与堵截防漏措施,尽量减少隧洞涌水;对隧洞及时进行全断面衬砌,制定地下水涌水预报及应急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渗漏,尽量减少地下水渗漏量。灌区控制化肥用量,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定期进行地下水水位、地下水水质监测。

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工程爆破方式优先选择凿裂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和缓冲爆破技术等,凿裂、钻孔以及爆破尽量采取湿法作业;非雨日在各居民点附近、各施工场地、路面每天例行洒水降尘;各隧洞工程增设通风设施,在各工作面喷水或装补尘器等;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对公路进行定期养护、维护、清扫,施工区及生活区附近设置限速标志,在公路旁特别是居民点附近栽种树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采取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措施加以保护。

5.声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噪声采用噪声源控制及传播途径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施工区设立标志牌,限制车速,对受施工影响较大的居民点路段采取安装声屏障、隔声窗等保护措施;施工人员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罩、防声头盔等个人防护措施进行保护;对爆破施工面采取遮盖和拦挡等降噪措施。

6.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规划配备垃圾桶进行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并由垃圾车定期清运至周边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运行期管理站生活垃圾纳入所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一并处理。

7.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设计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和扰动面积;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将施工活动限制在预先划定的区域内;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在施工开始时,对临时场地进行表土剥离,并妥善保存表土。施工结束后,采用原表土进行施工场地恢复,尽量为陆生动物营造一个较为稳定的栖息环境;施工迹地的绿化恢复过程中应尽量采用当地树种、草种,最好是利用原自然植被的建群种进行恢复。

8.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废()水和建筑垃圾的随意排放和堆放;加强渔政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巡逻和检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炸、电、毒鱼事件发生;增加蓄水初期下泄流量,延长初期蓄水时间等;通过生态流量管从库区下泄生态流量,维护运行期坝下河段必要的流水生境;将袁家溪汇入芦稿溪下游至芦稿溪河口约3km河段作为鱼类栖息地保护;在工程河段增殖放流齐口裂腹鱼,鱼类放流规格为6cm~8cm,每年3~5月放流1次,放流期暂定为3年,根据物种资源恢复情况,调整远期放流方案。

9.景观恢复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房和生产设备,彻底清除所属施工场所上残留的土石、混凝土构件,回收所有的废旧机械部件和金属材料,并加以平整。对破坏了的边坡,不稳定的要加固处理,对河沟淤积泥石渣要清除运走。本着植被恢复尽量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减少差异化的原则,对施工迹地裸露面,播种当地适生的乔、灌、草种子,播种时间选择在雨季初为宜。

10.其它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区交通运输管理,确保公路畅通;进行环境卫生清理、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管理、卫生防疫及疫情监控等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11.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措施:移民搬迁占地应尽量少占耕地;在拆迁建房中应加强监督管理,尽量减少对植被的损坏,做好拆除后的清理工作;对移民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并采用居民自建小型沼气池或化粪池进行生活污水处理。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各乡镇政务栏“张贴公示”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在马边彝族自治县网站上进行了2次公示,在《乐山日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