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乐山峨眉山220kV清音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4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乐山峨眉山220kV清音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峨眉山220kV清音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4-2022111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87、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411187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201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峨眉山220kV清音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峨眉山市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

在清音220kV变电站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利用已有备用间隔位置,向北面架空出线。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本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废水产生较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在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物料堆放场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施工材料运输采用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必要时设置临时围挡等噪声管控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间隔扩建工程,投运后无废污水产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声环境影响较小,主要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对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或减少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