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夹江县华达磁选料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6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夹江县华达磁选料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夹江县华达磁选料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6-2022112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夹江县华达磁选料加工厂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夹江县黄土镇凤桥社区六组,中心坐标:103.604484°29.771507°

(三)建设单位:夹江县华达矿产品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租用租赁夹江县黄土镇凤桥社区六组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0464平方米,布设球磨机、分级筛、永磁机、电磁机、真空带式过滤机、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建设一条钾长石选矿生产线,设计年产10万吨钾长石粉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扬尘控制,落实施工期“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严格落实《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减小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噪声管控要求;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回填,严禁随意倾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工作。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料堆场装卸粉尘、成品料仓及装卸粉尘,投料粉尘汽车尾气及运输扬尘。项目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1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原料堆场及成品堆场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运输装卸、投料等采取喷雾、洒水抑尘,物料输送皮带采用封闭式廊道,厂区道路及主要运输道路水泥硬化,加强路面清扫及洒水降尘,厂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有效降低运输扬尘。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项目运行期间废气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小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初期雨水、磁选废水、脱泥斗废水、真空带滤机废水、浓缩斗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渗滤液生活污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磁选废水经磁选废水处理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脱泥斗废水、真空带滤机废水、浓缩斗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渗滤液经浓密机+板框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均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硬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等区域一般防渗区:原料堆场、成品料仓、钾长石选矿生产线、辅料仓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区道路;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置平面、距离衰减等。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废泥、磁选废泥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及生活垃圾一般废泥、磁选废泥外售陶瓷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综上,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