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夹江县28.4万羽蛋鸡养殖新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9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夹江县28.4万羽蛋鸡养殖新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夹江县28.4万羽蛋鸡养殖新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9-20241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夹江县28.4万羽蛋鸡养殖新建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夹江县吴场镇仁和村二社石板滩

(三)建设单位:夹江宏森蛋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20237月,宏森蛋鸡公司一期养殖项目建成投运全厂占地15.957亩,设计年存栏7.1万只蛋鸡,年产鸡蛋约2450万枚。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为进一步扩大蛋鸡养殖规模,宏森蛋鸡公司拟在现有场地预留空地内进行二期扩建,项目占地约12.957不新增用地,扩建完成后,全厂蛋鸡存栏量从7.1万只扩大到21.3万只,鸡蛋年产量由2450万枚增加到7350万枚。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1.6万元,占总投资的10.7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蛋鸡养殖房、鸡粪风干房封闭,鸡粪由皮带输送至鸡粪风干房,利用养殖房废气余热风干鸡粪,风干房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一期、二期项目共设置2栋鸡粪风干房,配套建设2套二级生物除臭装置。蛋鸡养殖房定期消毒、喷洒除臭液,养殖废气经风机抽排,部分用于鸡粪风干,部分经拦尘网处理后排入大气,风机出口、风干设备下风区域设置喷雾设施。为降低风干鸡粪运输恶臭,鸡粪应及时清运,采用吨袋密闭包装,封闭车厢车辆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避免恶臭扰民。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所在建筑物的屋顶排放。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自带烟气净化装置,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用于土地施肥。蛋鸡养殖房采用泡沫干式清理,无清洗废水产生;水帘降温系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除臭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废水通过提升泵进入田间池,用于周边土地施肥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鸡粪风干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生物除臭装置区等为重点防渗区蛋鸡养殖房、化粪池、无害化暂存间、隔油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办公生活区、蛋库、配电房以及厂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为监控区域地下水水质,项目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并按要求开展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鲜鸡粪经鸡粪风干房风干后,吨袋包装后暂存于干鸡粪暂存间,定期外运至夹江有机肥厂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病死鸡暂存于病死鸡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物除臭系统废弃生物填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废疫苗瓶、针具等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和动物检疫部门的要求,妥善收集处置。废矿物油(HW08)等属危废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严格按要求规范建设,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电子转移联单和电子台账填报制度。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等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