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峨眉山市润飞年产2万吨光电缆护套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2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峨眉山市润飞年产2万吨光电缆护套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市润飞年产2万吨光电缆护套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2-20241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眉山市润飞年产2万吨光电缆护套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眉山市九里镇车箭路2

(三)建设单位:四川润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租用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峨眉山市九里镇车箭路2号)新建“峨眉山市润飞年产2万吨光电缆护套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将现位于符溪镇工业集中区厂房的2光电缆护套料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新厂房并进行升级改造,另外新建2条光电缆护套料生产线,配套建设原辅料及产品储存区,循环冷却水系统,污染防治设施,办公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全厂拥有4光电缆护套料生产线,主要原料为聚乙烯护套破碎颗粒、再生聚乙烯颗粒,年产光电缆护套料2万吨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密闭,在挤出机、上机、连接处、下机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75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采取车间封闭、装置顶部抽风、提升捕集效率等措施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752-2015

2.水污染治理措施: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循环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乐飞公司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乐飞公司已建污水处理设施1座,处理能力为50m3/d,采取“化粪池+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工艺处理后,近期定期槽车运输至乐都污水处理厂,远期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品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塑料颗粒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金属过滤网经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HW08)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强化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