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金口河金开源矿业有限公司椒子岗磷矿矿井水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金口河金开源矿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9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241119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一)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金开源矿业有限公司椒子岗磷矿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设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金口河金开源矿业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瓦山村。
(五)项目概况:乐山市金口河金开源矿业有限公司椒子岗磷矿采矿工程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矿区面积2.414平方公里,年产50万吨磷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配套建设矿井水处理设施1座,位于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瓦山村PD2(2280m)平硐处,设计处理能力为7500立方米/天,由乐山市金口河金开源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处理设施服务对象为乐山市金口河金开源矿业有限公司磷矿开采时产生的矿井涌水,处理工艺采用“化学除磷+斜管沉淀+沙滤”。
(六)主要结论:
1、同意乐山市金口河金开源矿业有限公司椒子岗磷矿矿井涌水设置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名称为:乐山市金口河金开源矿业有限公司椒子岗磷矿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511113-0027-GY-27。
排污口地理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瓦山村石板沟涵洞左岸。
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3°02′38.56″,北纬29°25′7.09″,地理标高2123.1米。
排污口类型为:工业排污口。
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
受纳水体为:石板沟。
2、本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业主承诺排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最大允许排放量6862.6立方米/天,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正常排水量计)为化学需氧量25吨/年,氨氮1.25吨/年,总磷0.25吨/年。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特征污染物。
5、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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