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审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9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833-2411190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四)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
(五)项目概况: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0吨/日,由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服务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收集处理客运站冲厕、地面冲洗、餐饮污水等。主要处理工艺为“隔池油+调节池+气浮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O工艺)+曝气式模块化人工湿地”。
(六)主要结论:
1、同意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设置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枢纽二级客运站生活污水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511113--0031-SH-31。
排污口地理位置:位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文店村小河左岸。
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1'28.457″,北纬28°40'15.996″,地理标高780米。
排污口类型:生活污水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排放。
受纳水体:小河。
2、本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为保护小河生态环境,业主承诺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最大允许排水量为10立方米/天,污染物最大控制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82.5千克/年,氨氮29.2千克/年,总磷1.8千克/年。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4、建设单位要按国家规定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水水质和水量自行监测。
5、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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