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乐山有没有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8-11-05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根据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会商研判,10月29日至11月4日,盆地内有一次低气压过程,白天的晴好会加大早晚逆温的影响程度,盆地内会出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过程。
针对污染形势,根据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和《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17年第二次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0月29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10月30日,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30日12时将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发布信息均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详见附件),同时发布公众健康提示和倡导性减排措施。
预警发布后,市级部门、各县(市、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市环保局召开应对紧急工作会,组织督查组对三区三县一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犍为县、夹江县、峨眉山市)预案落实情况连续开展督查。市住建局、市交委督促建设工地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停止土石方、拆除作业,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渣土存放点停止生产、运行。各县(市、区)督促重点工业企业单位采取错峰生产、降低生产负荷、限停产,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下水泥、砖瓦、陶瓷等行业错峰生产,安排专人对重点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督,严密监控重点行业污染排放状况,督促工业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市公安局启动《乐山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绕行方案》,引导组织过境货运车辆有序绕行主城区。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加大城区道路及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实施全天候、不间断保洁作业,加强湿式机扫、道路洒水和喷雾降尘等,严控道路扬尘。市气象局密切关注气象条件,积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受空域管制影响,降雨不理想。
预案的启动、落实对我市的重污染天气有一定的削峰作用,加之气象条件好转,30日12时,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改善为良。11月3日,弱冷空气入川,污染团被冷空气由北向南挤压,3日午时,盆地西南部(雅安、乐山、自贡、宜宾等市)污染加重,午后,随着冷空气进入,我市空气质量逐渐改善为良。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统一安排,4日凌晨0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将黄色预警降级为二级预防响应,并于5日12时解除预防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