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你队报来《关于拟任陈江锴同志为科员的请示》(乐市环监〔2018〕30号)收悉。陈江锴同志于2018年11月转业安置到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工作,根据陈江锴同志档案2011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三集团军政治部政干令〔2011〕158号为据,确认陈江锴同志非领导职务为科员。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