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刘波、冯波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乐市环党组〔2019〕3号)
发布日期:2019-01-10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中共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刘波、冯波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刘波、冯波同志按期结束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