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刘波、冯波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刘波、冯波同志按期结束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17年9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