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周红等6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3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市环党组〔202025

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周红等6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周红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主任科员;

朱小平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级主任科员;

綦新文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级主任科员;

张卫星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杨璐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潘拥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

朱小平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綦新文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卫星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杨璐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潘拥军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