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环党组〔2022〕48号
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周沣、朱晓英、周勤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
通知
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
周沣同志为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晓英同志为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免去:
周勤同志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朱晓英同志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办职级。
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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