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22-12-28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12月19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八项主要任务,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今年4月,乐山市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18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以“无废嘉州·清洁双遗”为引领的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了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基本完善,‘4+N’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布局基本形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指标全面达成,‘无废城市’宣传教育成效显著,打造一批‘无废细胞’和建成一批绿色示范项目,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

《实施方案》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项目建设、制度设计和传播“无废”理念八个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循环利用;二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升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四是强化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五是加强危废利用处置监管,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六是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固废利用处置基础设施水平;七是持续完善制度设计,构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系;八是充分发挥“双遗”优势,广泛传播“无废”理念。

下一步,乐山市将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全面构建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统筹推进固体废物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