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全面启动“无废细胞”建设,发布首批10个领域“无废细胞”建设指南
发布日期:2023-06-30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无废景区”“无废彝区”“无废园区”……这些都是“无废细胞”。近日,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乐山市“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制定了第一批10个领域“无废细胞”建设指南,全面启动“无废细胞”建设工作。

“无废细胞”是指为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理念,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社会生活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酒店、景区、工厂、工地等各类生产生活单元。乐山市结合实际情况,在省内制定印发“无废细胞”建设文件,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全力打造一批社会生活各领域“无废细胞”,助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指南》确定了有关工作分工,原则上由各市直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具体组织落实,共同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指南》制定了申报、评估、报送、核查、报批、发布授牌等工作流程,同时制定了第一批10个领域“无废细胞”建设指南,包括“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酒店”“无废景区”“无废工地”“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医院”“无废小区”“无废彝区”。例如,《“无废景区”建设指南》要求,成立“无废景区”建设组织机构,对景区工作人员开展“无废城市”相关知识培训;建立游客对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投诉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敏感点、珍贵树种保护名录;建有生态停车场、生态或仿生态游步道,推行绿色共享的环保出行方式;引导游客践行“光盘行动”,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等。《“无废彝区”建设指南》要求,成立“无废彝区”建设组织机构,并将创建计划告知村民;垃圾清扫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垃圾投放点布局及数量符合要求;家庭和村民有良好行为规范,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村民能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快递回收网点设有包装物回收设施,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5%以上等。《“无废园区”建设指南》则要求,成立“无废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和运行管理组织机构,有完善的“无废园区”创建管理文件;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工业垃圾源头减量;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均有明确合法的处置渠道,并由相应的单位运至终端处置,进行合规的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等。

接下来,乐山市将有序推进《指南》中各项“无废细胞”建设,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区域特色,创新“无废细胞”类型,制定具有本辖区特色亮点的“无废细胞”建设指南并推动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