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乐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乐市环发〔2021〕7号)
发布日期:2021-07-15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乐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乐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 修订版)》,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批准同意,现将《乐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市生态环境

                 2021年7月14


乐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规范环境应急专家库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乐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以下简称“市级专家库”)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环境应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专家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意见,对申请人予以审核,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列入市级专家库,并向全社会公布。

入选市级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较强的参与决策能力;

(二)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意见建议等;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工作经验,熟知本专业行业情况和动态,专业造诣较深,具有环境应急现场处置经历和管理经验;长期在企业安全环保第一线工作的人员,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艰苦、繁重的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和管理咨询等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六)工作生活地点原则上位于乐山市范围内,便于第一时间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

第五条 国家或省级环境应急专家库的专家,自动列入乐山市级专家库。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参加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应急管理咨询和事故调查评估等工作。

根据环境应急工作需要,经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可邀请不在国家、省、市应急专家库内的相关行业专家参加环境应急工作。

第六条 专家在参加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应急管理咨询和事故调查评估等工作过程中,享有知情权、表决权,独立发表意见并按规定获得合理的劳务报酬,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专家独立发表意见。

第七条 根据环境应急工作需要,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牵头组织专家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事故调查评估等,并按规定将相关工作经费、专家劳务报酬等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应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专家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并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专家应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独立提供真实、可靠的意见建议。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为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指导制定科学、有效、可行的处置方案,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三)开展环境应急技术研究及污染事故环境影响调查评估;

(四)根据需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环境应急学术交流和环境隐患排查等日常环境应急管理与业务咨询工作;

(五)承担其他与环境应急有关的工作。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入选专家库资格,并予以公告,对构成违纪或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纪律、法律责任。

(一)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并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与相关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工作开展的公正性,未主动提出回避的;

(三)泄露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情况,导致不良影响的;

(四)违规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影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

(五)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的。

乐山市环境应急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专家实行聘任制。专家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自动解聘或重新办理有关手续。专家因故辞职、解聘,或因工作需要增补的,原则上1年集中调整一次,并在网站向社会公开。

根据《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 修订版)》,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市级专家库的建设、更新和日常管理。

   第十  本办法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