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投诉信息
投诉编号 190703510000021046
来信时间 2020年05月18日
信件主题 犍为县孝姑镇福海家具厂噪声、异味扰民。
来信内容 犍为县孝姑镇福海家具厂,离周围住户不到5米距离,噪声异味扰民,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办理信息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办理时间 2020年05月28日
办理部门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内容

前期调查情况2017年以来,信访人曾多次通过书面、拨打热线等方式向省、市、县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进行反映,主要诉求为智宸家具(原福海家私)以前喷漆和噪声影响,特别是以前喷漆产生的废气造成其患病,要求智宸家具业主予以赔偿。

(一)智宸家具喷漆调查情况智宸家具业主潘福海2015年前在上海从事沙发生产加工,2015年返乡创业从事布艺沙发制造。2016年起,孝姑镇家具行业市场行情好,多家家具厂(含智宸家具)开始扩大业务,从事夏季木质家具制造(如木质座椅)等,违规私建喷(刷)漆房对木质家具进行表面处理,喷(刷)漆时间主要集中在5-7月。智宸家具在现有厂址先后违建过2个喷(刷)漆房,距离信访人家均约20米左右,漆房未配套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信访人潘福洪于2017年向孝姑镇政府投诉智宸家具油漆和噪声污染扰民,犍为县孝姑镇政府于2017年7月组织对喷(刷)漆房进行了拆除。2019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转我局办理关于智宸家具信访件以来,我局分别于2019年5月8日、7月18日,10月16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均未发现智宸家具在现有厂址开展喷(刷)漆作业。经走访周边村民并结合犍为生态环境局和犍为县孝姑镇政府的日常检查,2017年7月后,智宸家具在现有厂址无喷(刷)漆情况。

(二)处理情况1.信访人与被投诉人达成协议及协议执行情况。犍为县孝姑镇政府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信访人潘福海与被投诉人潘福洪达成一致协商意见:一是潘福海同意将生产房外墙靠近潘福洪部分作适当的隔音处理,具体做法为泡沫加油布进行隔音和防尘处理;二是为便于生产,潘福海同意将生产房开一扇门;三是厂房按信访人的要求用塑料布作隔音防尘处理;四是对于双方在争吵过程中,潘福海的家人在无证据的情况下,指责信访人家人盗窃的行为,潘福海代家人向其家人道歉。2019年10月29日,在犍为县孝姑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见证下,被投诉人潘福海按照《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完成了整改,信访人现场确认整改完成后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信访人于2020年4月14日向乡镇反映潘福海增加了一台四面刨机,其行为违背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上达成的协议内容,在孝姑镇政府督促下潘福海已于4月15日将该四面刨机出售。2.信访人诉求处理情况。虽双方已达成协商意见,但信访人坚持认为其患病是智宸家具以前喷漆影响导致的,要求潘福海进行赔偿;潘福海不服,认为信访人曾长期在宜宾从事家具制造,进行喷漆作业,且现在在家一直从事家具制造,噪声影响更大。双方多次调解协商未达成赔偿意见,所以信访人持续向省、市、县有关部门及孝姑镇政府反映。调查人员告知信访人:一是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及孝姑镇政府将要求潘福海严格执行《人议书》内容;二是现址漆房已拆除,生态环境部门无法对喷漆废气开展监测,也无法证实2017年的喷漆作业是否是导致其患病的主要原因,建议信访人向医疗机构咨询;三是建议信访人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调查情况接到本次投诉后,我局应急管理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犍为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0年5月9日、5月21日再次对智宸家具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现场未发现喷(刷)漆设备和喷(刷)漆作业,潘福海正在继续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内容。

处理情况我局现场要求犍为生态环境局、犍为县孝姑镇政府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智宸家具继续执行《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内容;二是禁止犍为县孝姑镇现有家具厂违法喷漆;二是加大网格化环境监管力度,督促智宸家具有限公司依法守法生产经营,达标排放污染物,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四是加强对信访人的宣传引导,建议其可采取司法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局下一步将此信访件重复投诉问题纳入长江经济带问题清单,转交犍为县人民政府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