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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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小区排污
来信时间 2014年09月26日
来信内容 现在新建的小区是否是需要修建沼气化粪池排污
办理反馈
办理情况

网友:
  您好!您咨询“现在新建的小区是否需要修建沼气化粪池排污”的帖子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相关职能划分,我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由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简称市住建局)负责。
  二、《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化粪池及相关活性污泥截污池、塘。未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覆盖的城市生活服务区,应当按规定配置格栅井、沉淀池或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域内,未被城市排水设施覆盖的居民聚居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度假区、机场、铁路车站等排放生活污水的区域和经济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等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中、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三、具体事宜,请您向市住建局咨询。

办理部门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办理时间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