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污防攻坚办〔2023〕57号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0月3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川污防攻坚办〔2023〕51号)要求,决定于10月31日零时起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高新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管控措施。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乐山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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