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代理机构谈判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6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代理机构谈判的公告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开展代理机构谈判

一、项目概况

通过谈判择优推荐代理机构

二、方式谈判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谈判人: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五、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谈判申请人鲜章)

公告期限

2024326日—202441日。公示期截止后,报名家数20家(含20家)以上才可进行谈判,少于20家视为流标。

谈判文件的获取:2024326日—20244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资格要求资料等相关资料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科(181809)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20244101430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递交谈判申请文件家数20家(含20家)以上才可进行谈判,少于20家视为流标。

谈判地点:乐山市生态环境局18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17628331969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