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送审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8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送审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送审稿)》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的要求,现将该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文件名称

乐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送审稿)

)总体目标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

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基本完成,美丽宜居、安全健康、绿色低碳的美丽乐山基本实现。

(三)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全市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64个环境管控单元。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同时涵盖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26个。

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风险高的区域为主体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重点管控单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和要素重点管控单元,由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产业功能区等组成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33个。

3.一般管控单元。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共划分一般管控单元5个。

主要任务

任务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充分发挥成果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决策、重大规划编制、重大生产力布局的服务作用持续服务招商引资、指导项目选址选线促进落实“两高一低”项目管理制度和政策要求,引导重点行业科学布局、有序发展,引导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任务二: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协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探索以产业园区为重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等协调联动全链条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加强分区管控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任务三:统筹开展定期调整与动态更新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发生重大变化确需更新调整的,市生态环境局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省有关要求,按程序开展更新调整工作。

二、方案发布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33-2125959    

电子邮箱:lsshks163.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方案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该方案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四、公示说明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方案发布单位。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