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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公安局关于启用机动车黑烟抓拍监测设备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21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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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机动车黑烟抓拍监测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机动车黑烟抓拍监测设备的点位设置向社会公布。

一、设置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省道308线漩水沱大桥右岸(与乐峨大道交叉口前行100m处)。

二、监测功能: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

三、启用时间:2024年4月30日

生态环境部门将对抓拍监测的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移交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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