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乐山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信息三级联网项目(一期)服务项目询价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在2024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B级绩效、绩效引领企业)运输车辆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我单位拟开展乐山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信息三级联网项目(一期)服务项目。现通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乐山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信息三级联网项目(一期)。
二、项目内容
1、完成乐山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平台的建设;
2、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第一批(B级绩效、绩效引领企业)的数据接入和上传工作。
三、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附件。
四、中标方式
此次询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加资格。满足要求情况下,以最低价中标。
五、地点与询价时间
询价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下午2:30。
地点: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附三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553号);
联系人:周林;联系电话:18281007865;
请参加报价的单位在截至时间前,将询价申请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单等),盖章密封交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附三楼会议室。
附件:乐山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信息三级联网项目(一期)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乐山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信息三级联网项目(一期)技术服务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人(盖章):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询价文件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信息三级联网项目(一期)。
项目内容:完成乐山市重点企业门禁及视频监控平台的建设,并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第一批(B级绩效、绩效引领企业)的数据接入和上传工作。
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报价
最高限价1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询价申请文件。
本项目为总价承包。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相关的可以预见及不可以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询价申请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3.报价单;(格式见附件三)
4.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他资料。
五、询价时间
定于11月27日下午2:30,在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附三楼会议室进行询价,请准时参加。参加时,请按要求提交询价申请文件。
六、装订要求
询价申请文件一律用A4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应采用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询价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均按照询价文件第四条要求的格式和顺序进行装订。
询价申请文件份数:询价申请人应按上述询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一式三份询价申请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七、询价申请文件的密封
询价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包装,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
八、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通过评审小组审查后,按最终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2、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采购人发出通知书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时,采购人有权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书面合同。
十、支付方式
项目完成履约验收后,支付合同全部款项。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十一、接受和拒绝的权利
采购人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布询价无效或拒绝所有询价申请文件,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询价申请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本授权声明:(询价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询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询价申请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