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采购省控空气自动站耗材配件采购公告
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乐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人)委托,拟对采购省控空气自动站耗材配件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CG20240096
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省控空气自动站耗材配件
3.采购人:四川省乐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价:44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9、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中小企业)。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本次采购实行网络报名。
1、询价文件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通过邮件获取。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086878436)实行网上获取,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给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2434807@qq.com)。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信箱、购买文件名称、编号。开标时将原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3:4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号、2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7日13:40(北京时间)。
十一、询价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号、2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乐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230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3-213029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号、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86878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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