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12月30日12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为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联合会商,受12月29日晚弱冷空气影响,重度污染风险基本解除。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12时起,将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夹江县、井研县、高新区12月23日零时升级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为黄色预警。
特此通知。
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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