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1月4日零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省、市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预测,我市4—7日有重度污染风险,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5年1月4日零时起,将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夹江县、井研县、高新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请属地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立即通知相关应急减排责任单位,并落实好各项要求。
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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