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1月2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月24日晚有弱冷空气入川,重度污染风险基本解除,符合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经市领导批准,决定自1月24日18时起,解除2025年1月16日零时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特此通知。
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