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1月24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4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124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环境监测和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24日晚有弱冷空气入川,重度污染风险基本解除,符合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经市领导批准,决定自12418时起,解除2025116日零时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特此通知。

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