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垂改后覆盖全系统的首轮内部审计工作
发布日期:2023-04-10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行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防风险、强内控、促廉建的作用,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重点谋划、积极推进,完成了垂改后覆盖全系统的首轮内部审计工作。本轮内部审计重点审计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党费工会经费收缴使用情况等,累计审计局机关、11个派出局项目52个,现场抽查点位52个,共发现问题15类53个,目前正在抓紧推进整改,有力保障垂改后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高效运转。

3大措施,做到谋划“有高度”。坚持高站位部署,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审机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动内审工作,设立内审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实现有领导小组、有内审机构、有人员保障。研究制定《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审计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系统编制《2021—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规划》,确定审计事项和审计任务9项,以高质量内审监督助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4个方案,确保审计“有深度”。坚持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查错纠弊”作用。制定《2021年派出局内部审计工作方案》《2022年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等4个工作方案,明确审计重点、步骤、方法,细化审计内容、事项、责任,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按照“查实查准、审深审透”原则,通过“牵头科室+项目科室+机关纪委”组队,采用“派出局入驻审、机关交叉审、直属单位调查审”方式,审计11个派出局41个项目、抽查52个点位;审计市局机关5个项目、6个重点任务落实情况、2021年经费收缴使用情况;审计市执法支队、市环科所、市辐射站3个直属单位内审机构设立、制度建立、工作开展等情况。通过“针对审、分类审、组队审”,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严格廉洁从政,助推中心工作。

3项举措,抓实整改“有力度”。坚持整改促提升,确保“审计成果”转化为“审计效果”,全面反馈问题,压实指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要求审计对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细化整改措施,推进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坚持主动报备,积极向驻局纪检监察组通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整改合力。坚持常态督导,将“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今年审计重点,持续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深化整改情况,切实提高内审质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效能,通过常态化监督促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管理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