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2016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7-10-16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2016年环境统计报告表
序号 分类统计指标 单位 数量
1 统计企业个数 398
2 统计企业总产值 亿元 654.29
3 工业取水量 万吨 10170.14
4 煤炭消耗量 煤炭消耗总量 万吨 755.34
5 其中:燃料煤消耗量 万吨 698.28
6 燃料煤平均含硫量 % 0.69
7 燃料煤平均灰分 % 30.39
8 燃料煤平均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20.55
9 燃料油消耗量(不含车船用) 万吨 0.05
10 燃料油平均含硫量 % 0.22
11 焦炭消耗量 万吨 126.2
12 焦炭平均含硫量 % 0.11
13 焦炭平均灰分 % 2.16
14 天然气消耗量 亿m3 35.19
15 其他燃料消耗量 万吨标准煤 10.9
16 用电量 亿千瓦时 104.78
17 工业锅炉数 184
18 工业窑炉数 511
19 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治理设施数量 198
20 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 万吨/时 47.38
21 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11598.4
22 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治理设施数量 577
23 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 万m3/时 6456.57
24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万元 30551.1
25 脱硫设施数量 115
26 脱销设施数量 22
27 除尘设施数量 285
28 VOCs处理设施数量 6
29 废水排放 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 14302.22
30 其中:工业源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 4414.27
31 其中:城镇生活源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 9872
32 其中: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 15.95
33 排放废水中污染物量 1.COD排放总量 33177.87
34 其中:工业源排放COD 3948.04
35 其中:农业源排放COD 0.55
36 其中:城镇生活源排放COD 29150.93
37 其中: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COD 78.35
38 2.氨氮排放总量 3634.7
39 其中:工业源排放氨氮 225.58
40 其中:农业源排放氨氮 0.11
41 其中:城镇生活源排放氨氮 3393.25
42 其中: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氨氮 15.76
43 3.总氮排放总量 4898.51
44 其中:工业源排放总氮 434.17
45 其中:农业源排放总氮 0.36
46 其中:城镇生活源排放总氮 4445.15
47 4.总磷排放总量 356.13
48 其中:工业源排放总磷 42.58
49 其中:农业源排放总磷 0.01
50 其中:城镇生活源排放总磷 313.35
51 工业废水处理总量 万吨 7047.59
52 工业废水排放量 万吨 4414.27
53 其中:工业废水直接排入环境量 万吨 4073.94
54 其中:工业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的 万吨 340.33
55 工业废水COD产生量 72777.02
56 工业废水COD排放量 3948.04
57 工业废水氨氮产生量 2281.61
58 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 225.58
59 工业废水总氮产生量 2761.31
60 工业废水总氮排放量 434.17
61 工业废水总磷产生量 235.16
62 工业废水总磷排放量 42.58
63 工业废水石油类产生量 122.23
64 工业废水石油类排放量 27.41
65 工业废水挥发酚产生量 kg 78900.35
66 工业废水挥发酚排放量 kg 156.32
67 工业废水氰化物产生量 kg 25676.79
68 工业废水氰化物排放量 kg 33.56
69 工业废水砷产生量 kg 1.96
70 工业废水砷排放量 kg 1.96
71 工业废水铅产生量 kg 32.76
72 工业废水铅排放量 kg 32.59
73 工业废水镉产生量 kg 0.84
74 工业废水镉排放量 kg 0.62
75 工业废水汞产生量 kg 0.86
76 工业废水汞排放量 kg 0.73
77 工业废水总铬产生量 kg 23248.64
78 工业废水总铬排放量 kg 426.21
79 工业废水六价铬产生量 kg 10849.87
80 工业废水六价铬排放量 kg 54.5
81 工业废气排放量 亿m3 2290.18
82 工业企业二氧化硫产生量 100761.29
83 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39774.14
84 工业企业氮氧化物产生量 57434.95
85 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量 33479.14
86 工业企业烟(粉)尘产生量 1920914.9
87 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量 29074.45
88 区域二氧化硫排放 区域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42594.14
89 其中:工业源排放 39774.14
90 其中:城镇生活源排放 2820
91 其中: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 0
92 区域氮氧化物排放 区域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42365.76
93 其中:工业源排放 33479.14
94 其中:城镇生活源排放 493.62
95 其中:机动车排放 8393
96 其中:集中式治理设施排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