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2021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2-07-04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2021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一、综合

经省统计局核算,2021年度乐山市地区生产总值(GDP2205.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1.2亿元,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930.68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982.46亿元,增长8.2。三次产业结构为13.242.244.6

年末户籍总户数125.06万户,户籍人口347.25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135.02万人,乡村户籍人口212.23万人;男性人口176.37万人,女性人口170.88万人。年末常住人口315.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70.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4.07,同比提高0.95个百分点。

二、总体情况

2021年度环境统计范围分工业源、农业源、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理厂。统计名录库根据按要求开展了更新,纳入名录库的调查对象共664家。

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在环境统计名录库中共启用580家调查对象,包括工业企业408家,污水处理厂160家,生活垃圾处理厂9家,危险废物处理厂3家。

2021年度环境统计启用的580家调查对象的区域分布来看,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夹江县125家,市中区97家,沙湾区60家,其余依次为犍为县59五通桥区49家,井研县46家,马边彝族自治县45家,沐川县36家,峨眉山市31家,峨边彝族自治县25家,金口河区7家。

从全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来看,全市2021年度共排放废水19178.12万吨,排放化学需氧量32952.4吨,氨氮2760.01吨,总氮5145.5吨,总磷249.67吨;排放二氧化硫13420.44吨,氮氧化物35390.13吨,颗粒物14911.78吨,挥发性有机物12210.15吨。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度,全市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13539.96吨,同比减少34.66%,其中工业源13265.07吨,生活源154.65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35390.13吨,同比增加15.56%,其中工业源26128.64吨,生活源925.02吨;颗粒物的排放总量14911.78吨,同比减少58%,其中工业源14508.47吨,生活源319.7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总量12210.15吨,同比增加33.48%,其中工业源5424.68吨,生活源3482.01吨。

四、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度,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9178.12万吨,同比减少1.5%,其中工业源3743.52万吨,生活源15414.82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2952.4吨,同比减少22.9%,其中工业源1524.23吨,生活源31422.57吨;氨氮排放总量2760吨,同比减少24.5%,其中工业源47.27吨,生活源2711.67吨;总氮排放总量5145.5吨,同比减少15.09%,其中工业源171.26吨,生活源4970.52吨;总磷排放总量249.67吨,同比减少40.39%,其中工业源7.1吨,生活源242.45吨。

五、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况

2021年度,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49.73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17.99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9.72%,利用率同比增加2.02个百分点。

2021年度,全市产生危险废物2.783177万吨,其中利用处置量2.77661万吨,综合利用率99.76%,利用率同比减少5.1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