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2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一、综合
经省统计局初步核算,全年GDP1037.7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3.72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643.91亿元,增长17.5%;第三产业增加值270.12亿元,增长11.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1.9%,下降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2.1%,上升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6.0%,上升0.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5、10.8和3.1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4%、74.8%和21.8%。人均GDP31942元,比上年增加3603元,增长14.1%。
二、总体情况
2012年度环境统计范围分工业源、农业源、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理厂。
从全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来看,全市2012年度共排放废水11617.98万吨,排放化学需氧量50956.98吨,氨氮6344.45吨,总氮9506.21吨,总磷1287.3吨;排放二氧化硫53813.1吨,氮氧化物52226.35吨,颗粒物30119.63吨。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2年度,全市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53813.1吨,同比减少8.12%,其中工业源51907.1吨,生活源1906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52226.36吨,同比减少3.87%,其中工业源42209.76吨,生活源320.01吨;颗粒物的排放总量30119.63吨,同比减少6.91%,其中工业源29056.18吨,生活源352.01吨。
四、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2年度,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1617.97万吨,同比减少7.94%,其中工业源3952.27万吨,生活源7656.3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50956.98吨,同比减少0.88%,其中工业源3823.64吨,生活源26735.66吨;氨氮排放总量6344.45吨,同比增加0.18%,其中工业源462.75吨,生活源3465.44吨;总氮排放总量9506.21吨,同比减少3.32%;总磷排放总量1287.3吨,同比减少4.29%。
五、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况
2012年度,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79.63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39.31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3.04%,利用率同比增加11.34个百分点。
2012年度,全市产生危险废物0.069万吨,其中利用处置量0.002247万吨,综合利用率3.25%,利用率同比减少49.3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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