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2011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2-07-07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2011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一、综合

经省统计局初步核算,全年GDP918.06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增速居全省第2位,是2007年以来的最好位次。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4.58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67.37亿元,增长20.3%;第三产业增加值236.11亿元,增长12.6%。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2.5%,下降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1.8%,上升2.3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25.7%,下降1.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512.13.4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4%75.4%21.2%

二、总体情况

2011年度环境统计范围分工业源、农业源、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理厂。

从全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来看,全市2011年度共排放废水12619.54万吨,排放化学需氧量51409.2吨,氨氮6332.86吨,总氮9832.98吨,总磷1345.044吨;排放二氧化硫58567吨,氮氧化物54330.56吨,颗粒物32357.06吨。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度,全市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58567吨,其中工业源56661吨,生活源1905.99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54330.56吨,其中工业源44841.99吨,生活源320.01吨;颗粒物的排放总量32357.06吨,其中工业源31321.31吨,生活源352.01吨。

四、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1年度,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2619.54万吨,其中工业源5331.46万吨,生活源7278.7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51409.2吨,其中工业源4397.39吨,生活源26161.37吨;氨氮排放总量6332.86吨,其中工业源453.9吨,生活源3395.76吨;总氮排放总量9832.98吨;总磷排放总量1345.044吨。

五、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况

2011年度,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02.1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10.19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1.69%。

2011年度,全市产生危险废物1.71万吨,其中利用处置量0.9万吨,综合利用率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