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2020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21-08-12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山市2020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一、综合

经省统计局核算,2020年乐山市地区生产总值(GDP2003.4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0.33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823.08亿元,增长4.1%;第三产业增加值890.02亿元,增长3.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5.7%50.7%33.6%。三次产业结构为14.541.144.4

二、总体情况

2020年度环境统计范围分工业源、农业源、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理厂。统计名录库根据按要求开展了更新,纳入名录库的调查对象共691家。

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在环境统计名录库中共启用571家调查对象,包括工业企业446家,污水处理厂115家,生活垃圾处理厂9家,危险废物处理厂1家。

2020年度环境统计启用的571家调查对象的区域分布来看,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夹江县123家,市中区99家,沙湾区64家,其余依次为犍为县56井研县51马边彝族自治县47家,五通桥区43家,峨眉山市40峨边彝族自治县25家,沐川县15家,金口河区8家。

从全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来看,全市2020年度共排放废水19467.88万吨,排放化学需氧量42752.5吨,氨氮3657.08吨,总氮6060.1吨,总磷418.9吨;排放二氧化硫20723.7吨,氮氧化物30624.6吨,颗粒物35523.66吨,挥发性有机物9147.3吨。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0年度,全市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20723.7吨,同比增加15.33%,其中工业源17839.76吨,生活源2883.95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30624.6吨,同比增加18.02%,其中工业源28921.06吨,生活源1703.5吨;颗粒物的排放总量35523.66吨,同比增加75.45%,其中工业源30976.24吨,生活源4547.42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总量9147.3吨,同比增加230.27%,其中工业源5034.5吨,生活源4112.78吨。

四、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0年度,全市废水排放总量19467.88万吨,同比增加17.12%,其中工业源3720.08万吨,生活源15724.0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2752.5吨,同比增加77.4%,其中工业源1452.29吨,生活源41292.74吨;氨氮排放总量3657.08吨,同比增加12.38%,其中工业源60.166吨,生活源3595.39吨;总氮排放总量6060.1吨,同比增加18.33%,其中工业源179.24吨,生活源5875.04吨;总磷排放总量418.9吨,同比增加11.77%,其中工业源14.302吨,生活源404.35吨。

五、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况

2020年度,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42.18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98.97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7.7%,利用率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

2020年度,全市产生危险废物2.125785万吨,其中利用处置量2.230881万吨,综合利用率104.8%,利用率同比增加32.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