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奋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乐山新篇章的绿色本底。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乐山市平均气温18.5℃,较常年同期偏高1.0℃,创1961年以来历史新高。
主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达标天数294天,达标率80.5%。全年优95天、良199天、轻度污染58天、中度污染9天、重度污染4天。如图1-1所示。
图1-1 2023年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图
全年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31天,占48.5%;以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17天,占43.3%;以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21天,占7.8%;以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同时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天,占0.4%。
全市11个县(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为6μg/m3、19μg/m3、143μg/m3、1.2mg/m3、54μg/m3和35μg/m3,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二级标准,其中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持平,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同比分别上升2.9个百分点、1.9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同比分别下降14.3个百分点、9.5个百分点。
11个县(市、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范围在2.89—4.02之间,金口河区、井研县、峨边县、峨眉山市、马边县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同比均有下降,其余6个县(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同比均有上升。
图1-2 2023年乐山市各县(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情况
二、大气降水
2023年,乐山市年平均降水量859.6毫米,较常年偏少23%,与1961年以来的历史资料比较,排名历史第二低位。市中区和峨眉山市共采集降水样品97个,全年降水pH值范围在5.70(峨眉山市)~ 8.14(乐山市主城区)之间,年均值为6.31。全年无酸雨污染发生,按照不同降水酸度划分,乐山市属于非酸雨城市。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状况
乐山市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共设置国考断面6个、省考断面8个。6个国考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Ⅱ类水质断面为5个,占83.3%;Ⅲ类水质断面为1个,占16.7%。8个省考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Ⅱ类水质断面为7个,占87.5%;Ⅲ类水质断面为1个,占12.5%。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类别分布情况见图3-1和图3-2。
图3-1 国考断面水质类别分布情况 图3-2 省考断面水质类别分布情况
(二)市考断面水质状况
乐山市30个市考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3%。Ⅱ类水质断面为16个,占53.3%;Ⅲ类水质断面为12个,占40.0%;Ⅳ类水质断面为2个,占6.7%,比2022年下降3.3个百分点。如图3-3所示。
图3-3 2023年市考断面水质类别比例分布
(三)湖库水质状况
2023年,乐山市共监测水库7座,涉及市中区、井研县、夹江县、犍为县,每季度例行监测一次。
双河水库、佛尔岩水库、高中水库、幸福水库、太平寺水库、周家沱水库均为中营养,板塘水库为轻度富营养。
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乐山市2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乐山市第一水厂饮用水新水源保护区和乐山市青衣江陶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乐山市1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水质达标率100%。
(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乐山市119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其中,49个乡镇的70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1个乡镇的49个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乐山市共有“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5个,2个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1个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和2个地下水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
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乐山市共监测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监控点64个、省网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监控点22个。监测结果表明,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二)地下水质量状况
乐山市共有2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饮用水源地点位和区域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六、人居环境
乐山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7.5,连续8年稳居全省第二位。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峨眉山市和沙湾区的生态环境状况为“优”,占全市面积的66.5%;其余5个县(区)的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占全市面积的33.5%。
乐山市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一类”,生态质量指数为74.69,全省位居第三。11个县(市、区)中,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一类”占比为90.9%,“二类”占比为9.1%。
七、声环境状况
乐山市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全市11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质量状况总体“较好”,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7dB(A),夜间质量状况总体“一般”,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6.4dB(A);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夜间质量状况总体均为“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9.3% 、92.1%,昼间达标率同比持平,夜间达标率上升4.2个百分点。
八、农村环境质量状况
乐山市农村环境状况总体“优”。峨眉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沐川县和峨边彝族自治县农村环境状况指数值(Ienv)分别为93.6、94.4、95.6和91.1,环境状况级别均为“优”,环境无污染,适合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
九、核与辐射安全状况
乐山市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γ辐射剂量水平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介质中的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或比活度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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