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乐山市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23-5-18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乐山市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3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33-2130080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邮政编码:614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时间
|
乐山市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
|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高港大道起点(经度103.719161,纬度29.526417),高港大道终点(高港大道桥起点)(经度103.722259,纬度29.522185);高港大道桥终点(经度103.724107,纬度29.519611);龙安路起点(经度103.709587,纬度29.533984),龙安路终点(经度103.706281,纬度29.524263))
|
乐山市乐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新创环保有限公司
|
2023.5.18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乐山高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高港大道、高港大道桥、龙安路铜河北路-故宫东路段--公示本.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