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乐山嘉仁医院项目环境影响
发布日期:2019-01-15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乐山嘉仁医院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嘉仁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嘉州大厦乐山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嘉仁医院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碧山路1819号

(三)建设单位:乐山嘉仁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四)环境文件编制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医养结合”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碧山路1819号。乐山嘉仁医院租赁乐山市社会福利院“养护楼”1楼、2楼开展医疗服务,租赁用房面积为3048.62平方米,设置床位30张,设置医疗科室包括急诊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康复科,属一级综合医院。项目配套建设DR室等涉放射性部分不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另行开展环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本项目租用乐山市养老服务中心养护楼一、二层进行装修和医疗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噪声管控要求。施工弃渣、建筑垃圾等送市城管部门制定的地点回填处置。

2、营运期污染防治: (1)重点做好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站和特殊排水处理设施建设。酸性废水经酸碱中和槽预处理后,与项目医疗废水、养老楼生活污水进入医院污水预处理设施,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的提升泵站,提升至项目南侧(乐山福利院附近)市政管网,进入乐山市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采取分区防渗。(2)医疗废水处理站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3)修建医废暂存间,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