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峨沙线燕岗村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3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峨沙线燕岗村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边合群矿业有限公司洗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423-20234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峨沙线燕岗村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燕岗村(起点坐标:E103.511595°N29.546588°;终点坐标:E103.512227°N29.551231°,)

(三)建设单位: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改建天然气管道长度约1647m,原项目管道停用长度约534m,长度变化增加1113m。工程穿越机耕道路2次、穿越乡村道路3次,道路共计穿越长度40m;改建工程穿越水域共计8处共59m,包括7处沟渠(19m)、1处藕塘(40m)。管径DN159,管道材质L245N,设计压力4.0Mpa,设计输量30×104m3/d,管道等级GA1,设计工作年限30年。

项目总投资233.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15.4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环境监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施工要求,落实“打围施工”和“湿法作业”,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采取喷雾抑尘、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清扫等减少施工扬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使用合法备案的施工机械,禁止使用不合格劣质柴油。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外购商品混凝土,不设置砂石混凝土现场搅拌。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施工期管道分段试压,清洗试压废水经沉淀过滤后用于洒水降尘。穿越人工沟渠段应在枯水期施工,采用围堰导流的方式分段开挖,并尽量避开雨季,缩短施工时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要求,优化施工作业时间,严格落实中高考期间禁噪要求,禁止夜间施工。在临近居民点处尽可能采用人工开挖,降低对周边居民住户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不在现场开展防腐施工。加强施工期土石方暂存、处置,尽量就地回填平衡,减少土石方外运处置量;临时剥离的表土、耕地耕作层土壤应实施就地保护,集中堆存后用于后期复垦复耕。管道在陆地开挖敷设时或穿越公路敷设时产生多余的泥土和碎石,用于地方乡道建设填料或道路护坡。施工废料优先回收利用或外售废品站,不可回收废料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作业方案,降低基本农田、耕地等作业带宽度,禁止大开大挖破坏耕地,严格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降低管道施工对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及时开展施工迹地恢复和土地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