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乐山国家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电力线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1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乐山国家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电力线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国家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电力线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1-20236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87、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411187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201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国家高新区光电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电力线路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高新区

(三)建设单位: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

1.线路工程

110kV水龙线7#塔起至新建110kV海创变电站构架止,线路路径全长2.7千米全线共计12基铁塔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置产噪区,将高噪设备等设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减小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不在夜间施工;不要采取噪声较大的作业方式;在操作中尽量避免敲打;搬卸物品应轻放,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严格执行中高考禁噪的要求,夜间及午休时间禁止施工。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施工现场架设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减少建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施工单位按要求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及施工道路洒水,每天定时洒水达到有效防尘;施工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措施和限速行驶,严禁超载,严禁装载冒出车辆栏板,防止道路遗撒;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系统设施,保证运输车辆出场整洁;建材堆放地点集中设置,采取毡布覆盖,禁止材料露天堆放;在大风天停止施工,土石方堆场采用塑料篷布遮盖。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4.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周边既有设施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集中处置;施工过程中因产生的建筑垃圾均运往指定建渣场堆放;回填后剩余弃土堆放在铁塔下方夯实。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禁施工人员肆意破坏当地林木;施工运输及作业严格控制在划定的运输路线和作业区域;塔基施工时应保存好塔基开挖处的熟化土和表层土,并将表层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应按照土层的顺序进行恢复;及时清理施工场地,避免对耕地造成长时间的占压;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耕地按照原有土地类型及时进行恢复,应采用当地物种,严禁带入外来物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活动区域;极力保留临时占地内的乔木、灌木、草本植物;减少土石方开挖量,降低水土流失影响。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环境管理和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电线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消除他们的畏惧心理。

2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维护,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3.生态环境

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