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创智惠通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2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创智惠通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创智惠通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12-202391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创智惠通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9号附1,中心坐标:(东经103°4422.3872,北纬29°3237.9572

(三)建设单位:四川创智惠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中洲永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租用乐山市盛兴机器有限公司房屋,购置、安装气相色谱-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等分析化验用仪器设备200余套,用于开展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和沉积物、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相关指标检验检测;配套完善给排水、供配电系统,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等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3.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气污染治理措施:硫酸雾等酸性气体(主要为氯化氢、硫酸雾)和有机废气(VOCs)由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楼顶经喷淋塔中和+干燥+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m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不含前三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塔废水、未检测使用的酸碱废水样品和未检测使用的含菌废水样品分别经实验废水中和处理设施中和沉淀预处理和高温高压处理箱前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汇入现有预处理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安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实验室墙体隔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废包装、废试剂瓶(HW49)、废活性炭(HW49)、污水预处理废渣(HW49)、废试剂、检验废液及前三次清洗废水(HW49)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试剂间拟采取设置6mm厚黏土层+防渗混凝土+2mmHDPE膜,并涂装2mm环氧树脂漆防渗,危废暂存间设置不锈钢托盘托底或围堰;一般防渗区:实验区域做一般防渗,采用防渗混凝土;简单防渗区:道路等做简单防渗,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