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乐山高新区功率半导体器件封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3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乐山高新区功率半导体器件封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乐山高新区功率半导体器件封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132023101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高新区功率半导体器件封测项目

(二)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南新路9号。项目所在地地理坐标:E103°4325.126″、N29°3155.013″。

(三)建设单位: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公司原有土地上新建,不涉及新增用地,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中厂房等生产性建筑面积约0.7万平米,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0.8万平米。购置自动装配机、真空炉等生产、检测相关设备等约500台套(主要为国产设备),建设FRD单管、IGBT单管及功率模块生产线,形成年产FRD单管25800万只、IGBT单管1200万只及功率模块150万只的产能。改扩建后,全厂形成年产功率半导体器件共50079万只的产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烧结、清洗烘干、塑封、灌封、固化及装配间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租用嘉洋1#库房的危化品库房及危废间,则危化品库房及危废间废气依托嘉洋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

项目的无组织排放气主要来自生产装置区等逸散的无组织废气。针对这些无组织废气,采用以下防护措施,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和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生产时需全密闭且相关的产生废气的工艺设备正常运行时采用密闭隔离、局部排风、就近捕集,只有在往设备中添加溶剂时才会短时间打开隔板;同时生产所需的化学溶剂皆为入厂时已配制好,以瓶装或桶装形式储存于厂区危化品仓库,待有需要时通过化学品传递间送至设备前加注或更换。本项目对于废气采用相应的有效措施,可保证废气的达标外排。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仅产生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厂区共计1个废水排口,为生活污水排口,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废水管道进入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后排入泊滩堰,最终排入岷江。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间不取用地下水,也不向地下注水和排水,所有建筑均进行防渗漏的地面硬化措施,污水全部经密闭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江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在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污措施的基础上,按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重点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综合防噪措施,购置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声源均位于室内,并在布置时尽可能远离厂界,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低,厂界噪声预测表明,本次新增设备后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低,对厂界噪声影响不明显,不会对当地声环境引起明显变化,厂界噪声可达标。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针对产生的固废性质进行分类、暂存,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拆除原料包装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项目切筋工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经测试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压塑和浇灌工序中会产生废环氧树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办公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项目装配车间对锡针、模具、炉膛等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无水乙醇及水性清洗剂、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清洗剂、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多种危险化学品,其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贮存区的泄漏、火灾和爆炸,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1)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废水处理设备,预防因废水处理设备故障导致的废水超标排放。(2)定期检修维护废气处理设备,预防废气设备故障导致的废气超标排放。(3)按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制定维修废物转运及处置管理要求。(4)火灾事故风险防范:①项目原材料分区进行存放,巡查。同时,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进行消防演练。②严格明火管理,严禁吸烟、动火。③厂房内配备足够数量的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与杂物。消防器材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配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应当标识明确。④项目内定期进行电路、电气检查,消除安全隐患。⑤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职工的消防素质,规范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装备。⑥消防废水处理:企业储备沙袋等防洪装备。火灾事故状态下迅速用沙袋堵截厂区及雨水沟渠,将消防废水堵截在厂界范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消防废水进行清运处置。(5)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按要求执行。(6)企业按园区规划环评、园区风险防范管理要求与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乐山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形成联动机制,建立了企业外三级风险应急救援管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