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产3万吨光伏配套材料工业硅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3万吨光伏配套材料工业硅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833-21300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181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光伏配套材料工业硅节能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核桃坪工业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恒业硅业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在现有厂区内建设2台30000KVA工业硅矿热炉,配套建设1套1500KVA资源回收利用装置,建成投产前拆除现有厂区内4台工业硅矿热炉,同时优化厂区总图布置,并配套建设原料系统、给排水系统、环保除尘系统、脱硫脱硝设施、供配电设施、智能控制及信息化、绿化设施等。技改后保持工业硅产能3万t/a不变,副产品微硅粉0.76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2.2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微硅粉包装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原料卸料、筛分、配料、上料系统采取喷雾、洒水抑尘;微硅粉采用管道下料,吨袋包装或罐车运输;卸料、筛分、配料产尘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上料系统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经45m排气筒排放;出硅口、精炼、浇铸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产品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资源回收系统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以上排气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2台矿热炉烟气经炉内集烟罩收集,出铁口烟气采取矮烟罩负压捕集后分别经各自余热回收系统+S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系统+石灰石湿法脱硫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2根4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矿热炉烟气排气筒出口分别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配套建设厂区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运输车辆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或新能源汽车,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通道引至楼顶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全厂采取雨污分流制,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补水或厂区洒水降尘。各净循环系统浊排水、软水及除盐水制备浓水、余热系统排水进入浊循环系统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脱硫废水循环利用并定期补充,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和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峨边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渡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脱硫装置区、危废暂存间、化验室、事故应急池等为重点防渗区。电炉车间、原料棚、循环水池、机修车间、综合库、固废堆场、预处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规范设置3口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并按要求开展监测。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为进一步控制运输噪声,严格控制运输车速,途经居民居住区时减慢车速、禁止车辆鸣笛,避免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硅石渣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硅石筛分、原料系统、上料系统收尘灰、成品破碎及资源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回用;矿热炉烟气收集粉尘、出炉、精炼和浇铸废气收集粉尘作为微硅粉副产品外售;废耐火材料、冶炼渣、精炼渣、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布袋,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设置1座一般工业固废堆场,按要求完善堆场“三防”措施。废机油(HW08)、含油废抹布手套(HW49)、SCR脱硝废催化剂(HW50)、实验室废试剂(HW49)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申报制度,存档备查。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等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设置1个土壤定期监测点位,按要求开展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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