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乐山犍为至城南”π”入黄旗坝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8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乐山犍为至城南”π”入黄旗坝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犍为至城南”π”入黄旗坝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8202441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87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411187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201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犍为至城南”π”入黄旗坝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犍为县

(三)建设单位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华易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

新建为城线“π”点(4-1塔、新建G1)至黄旗坝110千伏变电站线路长约2×2.6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2km,导线型号为:2×JL/G1A-240/30,电缆敷设线路长约2×0.6km,电缆型号为:YJLW03-64/110-1×800、YJLW03-64/110-1×500,线路至犍为侧为双分裂导线,至城南侧为单分裂导线。改造110千伏为城线“π”点(4-1塔)至犍为220千伏变电站线路长约1.5公里,导线型号为:JNRLH1/LBY10-200/45;改造110千伏为城线“π”点(G1)至城南110千伏变电站线路长约2.3公里,导线型号为:JNRLH1/LBY10-160/35;改造110千伏为向线5#至新建G2段单回线路长约0.35km;改造110千伏城坛线新建G1至新建G2段单回线路长约0.11km。拆除原为城线4#-10#段单回线路0.6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1.声环境保护措施

电线路施工区域远离居民点,如塔基开挖、塔体安装、紧固及拉线工序等。分散输电线路施工点,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改造段仅对线路进行更换,无基础施工。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六个不准的要求开展施工,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进行现场搅拌,施工期间,基础工程等会产生少量设备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架空线路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在当地租用民房居住,利用附近居民既有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路径尽可能避让林木密集区,若经过林木密集区时采用提升架线高度,对不满足净距要求的零星树木进行削枝,减少树木砍伐;

塔基定位时尽量选择荒草地和植被稀疏地;

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掏挖型基础,少占土地。

施工运输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新建施工运输道路

部分铁塔需要进行铲除,拆除仅拆除线路,拆除区域实施生态修复,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人工播撒草籽恢复植被,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人工播撒草籽恢复植被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辐射及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加强环境管理和电磁环境影响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工程所在地区的居民进行有关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2.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仅有巡线人员产生的较少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既有设施处理

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引入外来物种;在线路巡视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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