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马边彝族自治县铜槽子水库及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1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马边彝族自治县铜槽子水库及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马边彝族自治县铜槽子水库及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21-20245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铜槽子水库及供水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县民主镇

(三)建设单位:马边鑫瑞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铜槽子水库及供水工程位于土金河右岸支沟方家沟上,水库坝址位于民主镇小谷溪村与大渡河造林局东风国有林场交界处。工程开发任务以农业灌溉乡村供水为主,兼顾提高下游防洪能力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72,死水位为955,总库容131.3万立方米,兴利库容90.6万立方米,小(1型工程设计总灌面2.79万亩,农村人畜供水94立方米,供水人口1.28

工程总工期34个月,总投资为26163.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3.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54%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施工要求,落实“打围施工”和“湿法作业”,采取优化爆破工艺、封闭运输、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封闭结构并配备除尘设备,强化堆场覆盖,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治理措施: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工区初期雨水经截雨沟、沉淀池收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暂存池,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机修保养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用水和场内洒水降尘。渣场、表土暂存场等建设外围截水沟及内部雨水收集系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枢纽施工工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二级生化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灌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格控制涉水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将垃圾、污水、含油废水等排入地表水体。施工现场基坑排水经絮凝沉淀后上清液抽出回用于生产,禁止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置及施工方式,强化施工作业区围挡隔声,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混凝土拌合系统等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以及弃渣场、暂存场等雨水沉淀池泥沙等,定期挖出干化后送弃渣场处置;工程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工程布置,尽量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等占用。合理设置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蓄水前清库工作,铜槽子水库建成后,及时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库管理站生活垃圾和库区打捞的漂浮物,依托当地生活垃圾清运体系统一清运处置。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按要求安装流量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定期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水生生物调查。